原标题:燕京啤酒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2.84亿元
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,11月25日,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燕京啤酒(山东无名)股份有限公司、燕京啤酒(山东)有限责任公司新增1条被执行人信息,执行标的2.84亿余元,执行法院为邹城市人民法院。
天眼查App显示,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,法定代表人为耿超,注册资本约28.19亿人民币,经营范围含酒制品生产、饮料生产、饲料生产、食品生产、餐饮服务等,由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、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、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。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、区发改委、区扶贫办牵头,各相关委办厅局共同发力,做好网络扶贫工作,在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下,为2020年西藏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贡献力量。
由于古罗马城建筑先进、繁复、建筑技术高超、设计精湛,后人用“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,表示很多先进技术、物质文明、甚至一个成就,都不是简单达成的,而是经由很多人、或者很多努力,才能够完成的。
由此可见谣言的社会危害到底有多大,现在“塑料粉丝、“塑料大米又来,不能不让人为相关企业再捏了一把汗。
由于不少银行贷款利率按年调整,广大贷款买房者终于可以在新年享受这五次降息带来的福利。
由此可见,我国法律对股东知情权的保障做了明确的规定,在实践中公司通常以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为由拒绝查阅,而对于不正当目的的界定目前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解释,但对于如何分配股东查阅账簿正当目的之举证责任则是非常明确的,一般来说,只要股东提出初步证明存在查账正当性目的,公司必须承担说服责任,亦即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股东存在不正当目的,否则,公司将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。
(来源:(快讯解读))